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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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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食安委办:

根据四川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纪要精神的通知》(川食安委办明电〔2010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当前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要充分认识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复杂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不折不扣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稳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在乳品等质量安全高风险领域实行领导定点包厂负责。农业、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监察机关要加大行政问责力度,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查指导,做到全程监管、协调联动、综合治理。

二、切实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彻底根除问题乳粉隐患

提高乳品生产企业市场准入标准,提升乳品企业素质,坚决取缔严重违规企业。要健全和完善乳制品检验制度,加大抽检频次和范围,加强对奶畜养殖、生鲜乳收购和乳制品生产、运输、销售全过程监管健立健全乳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过程可控、源头可溯。要继续对乳制品生产者、经营者进行深入细致地排查,不能漏掉一厂一店和每一个批发商、经销者,确保对2008年问题乳粉彻底清缴销毁。畜牧部门要改进奶畜饲养方式,加强对饲料生产销售监管,推进奶源生产规模化、产业化和标准化,加强对奶畜饲养、生鲜乳收购的监督检查;质监部门要对乳制品生产环节、检验检疫部门要对乳制品的进出口环节加强监管,特别对在册乳粉企业、乳粉地下加工作坊继续强化监督检查;工商部门要加强乳制品销售环节监管,对乳粉批发及零售摊位等销售者不定期检查;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加强餐饮服务环节乳粉销售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要加强对有关部门开展乳粉清查工作的督查检查。各地对发现的问题乳粉案件,要及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侦办,尽快结案;监察部门要对监管失职渎职的有关负责人和监管人员追究责任,对接连发生问题的地区要追究政府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全力抓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确保完成各项整顿任务和目标

要按照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绵府办发[2010]36号)精神,对照各自目标任务,查漏补缺,采取有效措施,突出抓好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学校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整顿。重点对乳制品、卤制品、豆制品、调味品、糕点、蔬菜、水果、食用油、面粉、大米、猪肉、饮料、桶装水、腌腊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酒类等食品进行监督检查。要切实按照卫生部等十部局《关于印发2010年加强整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卫监督发[2010]72号)开展工作,深挖、严查违法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同时要做好“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市质监局、市检验检疫局、市工商局要切实按照《绵阳市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要求和时间安排,牵头组织开展综合整顿联合行动。各县市区食安委办要按照本地方案抓好综合协调、督查、抽查、工作指导和效果评估。

四、加强督查,确保整顿成效

各地各部门要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对本辖区、本系统开展食品安全整顿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对整顿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要及时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落实。对失职渎职等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要及时上报统计报表,收集汇总阶段性及全年整顿工作情况,分别以书面形式报告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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