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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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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开展“五一”节和全省灾后重建现场会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方案

市食安委各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食安委办:

“五一”节即将来临,全省灾后重建现场会也将在我市召开,为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全省灾后重建现场会的顺利召开,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市政府领导要求,决定于近日开展一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专项检查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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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项检查重点区域

绵阳城区(重点:富乐山、长虹、绵州、开元、王子酒店)、高新区、安县县城、安县黄土镇、北川新县城、北川县永安镇、北川县擂鼓镇、平武县平通镇、北川县桂溪镇、江油市、江油市九岭镇。

三、专项检查任务分工:

(一)食用农产品。责任部门: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水务局。

严格检查农资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坚决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和违法经营行为;重点加大对农药、兽药、鱼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督抽检力度,查验进货、使用记录,杜绝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销售和使用;对各类批发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经营企业要重点查验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票索证制度、购销台帐制度执行情况,对无证、无照经营的行为要依法取缔,对来路不明的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要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同时要进行来源追溯。

(二)食品生产加工责任部门:市质监局。

重点检查食品生产小作坊,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坚决打击生产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及使用非食品原料、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再加工等违法行为。

(三)食品流通。责任部门:市工商局。

严格食品流通许可制度,以食用油、蔬菜、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对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景点、车站、学校及周边等重点场所,加强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严格从事食品经营的准入条件,坚决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和超范围从事生产经营行为以及销售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行为。

(四)餐饮消费。责任部门: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以酒店、学校、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及旅游景点餐饮和小餐饮店为重点,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凉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登记制度,严厉打击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对不符合规定、卫生条件差和无证经营的饮食摊点要予以取缔。

(五)生猪定点屠宰。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畜牧兽医局配合。

强化生猪产地和屠宰检疫,查处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的行为,禁止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畜禽产品进入加工、销售和餐饮消费环节。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

四、专项检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当前,正值春夏季节交替疾病的高发时期,也是食品安全事故易发的时段。各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今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积极主动的作风,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要制定具体检查方案,进一步细化监管措施,确保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做好值班和信息工作。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对食品安全问题投诉要及时处理。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各部门要及时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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